记者7月25日从济南市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济南市政府近日印发《济南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明确全过程审批时间一般工程项目控制在85个工作日内,特别复杂的工程项目不超过省政府规定时间,主流程审批时间控制在70个工作日以内。“拿地即开工、建成即使用”最快可在1至3个工作日完成主流程审批。
记者看到,该方案从精简审批环节、规范审批事项、合理划分审批阶段、分类制定审批流程、实施并联审批、推行区域评估和开展告知承诺制等7个方面统一审批流程,取消10个事项,转变2个审批事项的管理方式,合并4个审批事项,调整35个事项的审批时序,制作市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将审批流程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四个阶段,按照投资方式、项目类型制作5类审批流程图。
据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吕杰介绍,国务院要求全流程审批时间控制在120个工作日内,省政府控制在100个工作日内。而济南市此次要求,一般工程项目控制在85个工作日以内,特别复杂的项目不超过省政府规定的全过程审批时间。其中,政府投资类建筑工程主流程审批时间控制在70个工作日以内;社会投资类民用建筑工程主流程审批时间控制在45个工作日以内,带方案出让土地的建筑工程主流程审批时间控制在30个工作日以内,工业、仓储建筑工程主流程审批时间控制在28个工作日以内。
济南市特别要求,对带方案出让土地的工业、仓储建筑工程实行“拿地即开工、建成即使用”模式的主流程审批时间,控制在6至18个工作日。其中土地出让前完成设计方案和施工图联审的,“拿地即开工”阶段主流程审批时间控制在1至3个工作日,“建成即使用”阶段主流程审批时间控制在3个工作日以内。
济南市还提出进一步优化“拿地即开工、建成即使用”模式。带方案出让土地的工业、仓储建筑工程实行“拿地即开工、建成即使用”模式。土地出让前,有关部门完成设计方案和施工图联审;土地出让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动产登记证(首次登记)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四证依申请可分别或同时依次核发。项目完成设计文件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建成”后,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进行竣工验收,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同步实施竣工验收监督及消防竣工验收(含备案抽查),验收合格后即可交付使用。建设单位同时承诺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同时,济南市提出要优化市政公用服务。一是取消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用电、用水(供排水管网覆盖内)、排水和正式供水、排水、供电、燃气、热力、通信的申请环节,改为相关公共服务单位主动对接服务。二是简化市政公用服务的占掘道路、占绿审批。管线长度在150米及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告知承诺制,按简易程序办理。
济南市还将依托“两规合一”工作基础,科学确定全市“多规合一”的“一张蓝图”。以“生态优先、保障重点、公平高效、促进实施”为原则,在多规差异比对的基础上,制定用地冲突调整规则。
据介绍,济南市已初步建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和信息数据平台。到今年底,将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相关系统平台互联互通;2020年上半年,基本建成全市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体系。
摘自 《大众日报》 记者 晁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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