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正式实施。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职责正式由消防救援机构划转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为积极主动做好职责承接工作,2019年5月16日以来,我委组织市、区住建部门有关工作人员进行消防验收业务培训共10期,历时3个月,累计1500余人参加。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消防验收工作的重要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职责划转是党中央、国务院立足国情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王鑫副巡视员在培训会上要求市、区两级住建部门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通过培训和现场学习尽快熟练掌握消防验收知识和业务技能,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相关政策文件要求,高质量完成消防验收工作。
二是拓宽培训内容,全面强化培训。考虑到消防验收工作专业性强、涉及领域广以及培训人员基础薄弱等综合因素,我委邀请市消防救援总队验收处负责人、消防领域的资深专家,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从消防验收组织实施、结论评定、消防产品和设施以及建筑防火等方面多层次、有针对性地设置培训内容,使参加培训人员基本掌握了消防验收工作规程、设计规范以及技术标准,为消防验收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较为扎实的基础。
三是丰富培训方式,直面存在问题。采用授课老师讲解具体案例的教学方式,使参加培训人员更深刻地了解消防验收工作职责及廉政风险;通过培训前收集各区存在问题、现场进行答疑解惑的交流方式,更高效、更直接地解决各区现阶段遇到的实际问题,增强了培训教学针对性和实用性;通过会后向参加培训人员推送现场教学录像和即时共享教学课件,加深参加培训人员对消防验收工作的理解,参加培训人员表示通过培训收获颇丰;通过收集各区工作中遇到的疑难杂症,联合消防部门有关负责人研讨具体解决方案及工作措施,整理归纳了共计82条答复意见统一回复各区。
四是搭建工作交流平台,创造积极学习氛围。在消防部门协同开展消防验收的过渡期间,为市、区两级住建部门和消防部门工作人员搭建了消防验收工作理论知识学习和实际操作经验的交流平台,市、区住建部门以及消防部门有关工作人员共同学习、积极探讨、互相促进,打通了部门间信息不对称的壁垒,营造了良好的学习交流氛围。
消防验收业务系列培训使相关工作人员基本掌握了工作流程和工作内容,为开展消防验收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自2019年7月1日正式承接消防验收职责工作以来,市、区住建部门共受理消防验收181项,消防备案132项。下一步,我委一方面将继续加强业务培训,针对验收工作中碰到的突出和共性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题培训;另一方面,总结培训工作经验,研究建立常态化、规范化的业务培训长效机制,将实操和面授相结合,将业务熟练和廉洁自律相结合,真正打造一支清正廉洁、作风优良、服务为民的专业化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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