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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起泉州市试行建筑业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
添加时间:2019-10-8信息来源:闽南网泉州作者:

 

来自泉州市住建局的消息,为减轻企业负担、盘活企业资金、激发泉州市建筑市场活力,促进建筑业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泉州市将从1015日起,在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项目施工招标中试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

据了解,截至2019年年初,泉州市共有建筑业企业1000多家(含专业承包和总承包企业)。今年以来,泉州市已招标建设工程项目超过700个,交易总额近200亿元。试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后,投标人在年度投标保证金处于正常的状态下,可以同时参加多个项目的招标活动,无需再逐个项目缴交投标保证金,这将大大减轻企业的工作量和资金压力。

根据安排,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对参加市建筑行业协会自律管理的本地施工企业先行试点,以企业自愿为原则。年度投标保证金缴存额度分为两档:30万元和80万元。企业应从基本账户将年度投标保证金转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专用账户。缴存30万元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若参加项目估算价超过1500万元以上的项目投标的,应按项目估算价补足超出部分的投标保证金。

年度投标保证金设有效期2年。投标人应保证年度投标保证金在投标过程中正常、有效,否则要自行承担法律后果,并赔偿招标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损失。企业未参加投标且未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时,可随时申请退回年度投标保证金。企业申请退回的1年内,不再受理其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申请。(记者谢曦 通讯员庄贻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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