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有序组织推动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坚持分区域、分行业、分时段,周密有序推进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做好复工复产企业用工组织保障,疫情防控期间,按照输出有组织、健康有监测、到达有交接、承运有防护、全程有追溯的要求,通过“点对点”包车、“一站式”直达或联程运输等方式,有序组织企业人员陆续返岗。实施“就业服务不打烊、网上招聘不停歇”的线上就业服务,制定网上招聘专区,优先发布重点企业用工信息,优先保障重点企业用工需求。
陕西:发布物业管理区域复产复工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导则
日前,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编制了《陕西省物业管理区域复产复工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就相关工作进行安排。《导则》指出,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按照防疫主管部门的要求,积极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做好办公写字楼等物业管理区域复产复工期间新冠肺炎有关物业疫情防控工作,及时了解物业服务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协调解决。特别是对于返岗复工人员进出物业服务区的管理,应及时按照属地政府的要求,不得随意自行提高条件,无故阻止。物业服务企业应积极为复工复产企事业单位的疫情防控提供服务,促进生产办公正常运行,进一步加强保障疫情防控工作中自身安全。
安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有序推动企业复工开工
近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有序推动企业复工开工的通知。通知要求有序推进复工复产。防止开复工出现不合理赶工期、抢进度等问题,严守安全生产底线。依法变更合同约定。疫情影响属于合同约定中的不可抗力情形。防疫成本纳入工程造价。建筑业企业制定的疫情防控方案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后,发承包双方应及时就产生的防疫成本办理工程签证,并在工程结算中予以认定。
江苏:342个苏北农房改善项目已复(开)工建设
日前,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积极做好当前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要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农房改善项目复(开)工和安全生产工作。江苏苏北五市已有303个上年结转及今年年初开工的农房改善项目复工,复工率达76%,另有39个新项目已在春节后开工。
河北固安县:三项内容做好复工准备
河北省固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工作落实落细,逐一告知企业复产复工时在疫情防控方面的准备,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在复工人员健康核查准备方面,复工人员需填写来固安前14天审核表并由复工企业盖章确认,复工企业员工如实填写《疫情防控承诺书》。还作出封闭式管理准备。按照防疫期间实行全封闭管理要求,企业对食堂、职工住宿进行妥善安排,确保复工后封闭式管理、规范化防疫。
摘自 中国建设报微信客户端 2020.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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