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决策部署,认真履职尽责,在抓好日常工作的同时,紧盯重点环节,切实做好城乡环境卫生、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公厕卫生清洁、城市公园管理等工作。同时按照分类防控工作要求,加强督促指导,落实、落细责任,有力、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和项目建设。
毫不松懈 抓好疫情防控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1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强化责任担当,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切实将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党委、政府相关部署要求落到实处。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设行业疫情防控办公室、厅系统疫情防控办公室,分别负责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疫情防控的指导、调度、协调和厅机关、直属单位防控工作,严防死守、精准施策,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后,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迅速行动,针对行业特点,及时出台了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垃圾、流动商贩、物业服务、城市公园、建筑工地等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明确各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等部门与行业的防控职责任务,指导各地重点加强对垃圾、流动商贩、物业服务、城市公园、建筑工地等方面的防控监管,采取有力措施应对疫情发展变化,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同时,每日调度各地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情况,保障水、热、气供应稳定,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民生保障工作。
积极有序 推动复工复产
疫情防控期间,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先后出台了进一步优化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行政审批服务的通知、加强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有序推动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复工复产的指导意见等系列文件,成立了厅复工复产工作组,指导督促全区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提高认识,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精准落实扶持措施、优化政务服务事项、科学实施施工监管,有序推动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复工复产,努力降低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影响。截至3月底,除去季节性影响因素,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已做到能开尽开、应复尽复。
优化政务服务事项,加快推行“网上审批”“不见面审批”“容缺审批”,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扎实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和项目建设;畅通行政审批“绿色通道”,通过“绿色通道”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特别是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建设单位可在防疫管理和工程质量安全保障措施到位的情况下,实行承诺制,可先行开工建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审批的房地产开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质量检测等企业资质和有关人员资格到期的,有效期顺延至疫情解除后1个月;适度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和贷款政策,切实保障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权益。
针对复工复产,实施“一企一策”帮扶,积极扶持企业做好建筑工人返岗、材料供应、建筑工地疫情防控等工作,协调解决渣土外运、管线迁改影响施工进度等问题,确保复工率快速提升。会同发展改革等部门落实好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电、水、气的优惠价格政策,切实降低企业成本。
强化行业监管,突出抓好质量、安全监管和风险管控,坚决遏制质量安全事故。严格检查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脚手架、施工临时用电设施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危险性较大工程的设备安全状况和现场防护情况。强化对建筑工地危化品管控、消防、改扩建、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加强应急准备和值班值守,严守复工复产质量关安全关。
铆足干劲 推进重点工作
今年年初,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真落实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召开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明确2020年工作要点,为全年工作开好头、起好步。
疫情防控期间,在全面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复工复产的同时,按照2020年工作要点确定的任务,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实施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物业服务质量提升、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建筑市场秩序规范等9个重点工作行动计划,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着力破解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圆满完成2020年的重点工作任务。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2020年全区实施的20.5万户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到今年年底前全部开工,切实解决城镇老旧小区建筑物和配套设施破损老化、市政设施不完善、环境脏乱差等问题;进一步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增强企业服务意识,逐步扩大物业管理覆盖面,逐步建立统一有序、诚实守信的物业服务市场;2020年各盟市政府(行署)所在地实现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全覆盖,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到2020年年底,一类旗县(市、区)基本实现农村牧区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全覆盖,二类旗县(市、区)力争实现90%行政村建成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三类旗县(市、区)达到干净整洁的基本要求,着力推动兴安盟突泉县农村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重点治理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资质挂靠及招标投标中应招标未招标、弄虚作假、串通投标、评标专家不依法依规履职等问题,加强清欠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农牧民工工资力度,健全信用体系建设;力争用2年左右时间,基本解决全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历史遗留项目问题;深化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改革,完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强化城市精细化管理、资源节约、新农村牧区标准化建设;强化绿色建筑建设全过程的监管,落实各方主体责任,推动高星级绿色建筑发展。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继续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铆足干劲,把失去的时间夺回来、把滞后的任务拼回来,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加快推动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0.04.14 通讯员 格根哈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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