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崔紫阳)6月19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发布《关于合并申报2020年度五险一金缴费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按照一数一源、信息共享、一步办理的原则,明确2020年度各项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与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工资将合并申报,可直接网上提交。所有参保单位自即日起即可开始申报,并在7月25日前完成。未按时申报的用人单位,7月起按照单位上月缴费额的110%确定2020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
目前,本市企业单位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征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已划转市税务局征收,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划归市医保局管理,住房公积金由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
为进一步方便用人单位,简化办理流程,即日起至7月25日,用人单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可登陆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合并申报五险一金2020年度缴费工资,申报完成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把相关数据传递给税务部门、医保部门与公积金部门。
据介绍,用人单位需要以职工2019年度(自然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申报2020年度五险一金的缴费工资依据。申报录入时,不做上下限的限制。后期核定时,系统会自动按照本市五险一金的上下限规定分别核定。用人单位要如实申报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不得瞒报、漏报。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申报缴费工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2020年7月起按照单位上月缴费额的110%确定2020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同时,影响公积金正常征收。
据了解,用人单位可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申报五险一金缴费工资,网上提交,即时生效,无需提供纸介材料。社会保险费的申报结果可随时查询。以托收方式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可于本单位7月份托收日后、非托收方式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可于7月25日后查询公积金调整结果,如果发现调整不成功的,用人单位可再次申报。
此外,用人单位也可以使用“北京市社会保险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简称企业版)软件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通过企业版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的,需打印《北京市2020年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汇总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并签字后,用人单位和社保经(代)办机构各留存一份。但使用企业版只能申报社会保险的缴费工资,住房公积金缴费工资还需登陆北京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或在住房公积金柜台单独申报。
已参加本市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需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申报2020年度五险一金及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工资,无需再提供纸介材料。另外,也可通过“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单机版”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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