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建部发布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框架(征求意见稿)》,企业资质标准面临多项调整,受到业界的广泛关注。2020年7月17日,《中国建设报》刊登了采访我会名誉会长刘哲生同志的文章,就企业资质调整对劳务企业带来的影响进行了探讨,并提出在资质调整后进一步规范用工市场的建议。在此转发,以飨读者。
中国建设报:资质标准调整对劳务企业有哪些影响?
北京建筑业人力资源协会名誉会长 刘哲生:当前,由各级住建主管部门审批的劳务企业资质和等级在施工生产中越来越没有实质性作用,我支持这项改革。
征求意见稿提出将“劳务企业资质调整为专业作业资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不分等级”,为建筑业用工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明确了加强劳务企业市场化管理的基本原则和途径。
中国建设报:对于此项改革,您有哪些建议?
北京建筑业人力资源协会名誉会长 刘哲生:“将劳务企业资质调整为专业作业资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不分等级”,今后需要建立健全评价专业作业企业和施工作业队伍优劣、界定专业施工水平的社会化标准和评价途径。
面对新形势,如何解决评价专业作业企业和施工作业队伍优劣、界定专业施工水平的社会化标准和评价途径问题,是提高企业施工作业水平和提高务工人员素质、保障工程质量的重大问题,绝不能出现管理空白,导致隐患出现。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2014年《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加强协会能力建设和行业自律。充分发挥协会在规范行业秩序、建立行业从业人员行为准则、促进企业诚信经营等方面的行业自律作用”。
在劳务企业资质取消,转化为不审批、不分等级的专业施工作业资质后,行业主管部门应当支持和指导相关行业协会牵头施工企业,建立一套完整的市场化资质等级和信用等级相结合的评价体系,将专业作业企业和施工队伍纳入体系中,加快推进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建设进度,努力健全完善覆盖专业作业企业、施工作业队和专业作业班组的三层级市场资信评价考核体系,发挥行业自律和行业管理作用,确保进入现场的劳动力资源质量优良、不合格专业作业队伍能够按规定清除,进一步规范建筑业用工市场。
(转自《中国建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