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计署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化审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技司、审计署人事教育司有关负责同志就《意见》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出台这个《意见》,主要有以下几方面考虑: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职称制度改革新要求。201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对全面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指出了明确方向,提出了具体要求。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有必要制定《意见》,谋划推进审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
二是经济社会发展对审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提出了新的要求。我国自1986年开展首批审计人员专业职务评聘工作。多年来,审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在客观公正评价审计专业人员、加强审计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审计人才队伍壮大,也存在着职称层级设置不够健全、评价标准不够科学、管理服务不够规范等问题,需要通过改革加以完善。
三是审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对职称制度改革提出新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加强党对审计工作领导、完善审计制度、改革审计管理体制等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审计监督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重要作用。同时,审计人员队伍结构不断优化,专业能力水平评价方式和标准发生变化,部分地区已试行正高级审计师职称评审等。因此,有必要制定《意见》,建立和完善统一的审计专业人员职称评价体系。
问:请介绍一下《指导意见》起草出台的过程。
问:《意见》对促进我国审计事业发展和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具有怎样的意义?
问:《意见》在审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方面有哪些重点举措?
答:《意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坚持服务发展、科学评价、以用为本的原则,遵循审计人员成长规律,在健全评价体系、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促进职称评价与人才培养使用有效衔接、加强职称评审监督和服务等方面,提出了针对性的改革举措。
问:《意见》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意见》适用于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从事审计工作的人员。《意见》落实中央要求,明确公务员不能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鼓励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建立健全专业能力标准评价体系,将通过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作为专业能力评价的参考。
问:对贯彻落实《指导意见》有哪些要求?
答:审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是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地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采取有效措施抓好改革政策的落实。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计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二是有序推进改革。各地区和各相关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落实好各项改革举措,妥善做好新老人员过渡和新旧政策衔接。
三是做好宣传引导。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审计部门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做好政策解读,引导审计专业人员积极参与改革,引导社会各有关方面支持审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营造有利于改革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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