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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职人员“挂证”行为从严处理!江西开展二级建造师“挂证”行为起底整治!
添加时间:2022-8-5信息来源:建筑时报微信公众号作者:

 

日前,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出通知,在全省开展二级建造师挂证行为起底整治。810日前,二级建造师注册人员、相关单位开展自查自纠。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相关单位结合社保缴费等相关数据和信息,对全省二级建造师进行全面比对排查。

对存在挂证行为的二级建造师,依法撤销其注册,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并在厅网公布,计入个人信用档案。对违规使用挂证人员的建筑施工企业,向社会公布,并扣除信用分数。对存在挂证行为的公职人员,通报其实际工作单位,依规依纪处理。

江西省住建厅将通过对工程建设领域二级建造师进行全面自查及排查,大力查处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对公职人员挂证行为从严处理,推动建立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预防和监管长效机制。

江西省住建厅强调,二级建造师挂证行为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增加了企业负担,不利于施工现场管理,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遵循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原则,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有关单位对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危害性的认识,依法严肃查处二级建造师挂证行为。各建筑施工企业要高度重视二级建造师挂证行为起底整治工作,加强企业内部管理,自觉抵制挂证行为,维护建筑市场良好秩序。为建立健全二级建造师挂证违法违规行为查处长效机制,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人员将不予注册,并纳入注册异常人员名单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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