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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出台新规 试行新房竣工前业主查验
添加时间:2024-5-28信息来源:北京日报作者:鹿杨

 

近日,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和业主查验管理办法(试行)》,将于7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在住宅工程验收前试行业主查验,将新房验收、交付纠纷问题前置并推动解决,压实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责任。

针对新建住宅工程验收、交付之际频发业主集中投诉常见质量缺陷、货不对板等问题,《办法》首次针对性推行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业主查验制度,引导业主有序参与验收关口把控,通过业主深度参与的共治模式,督促工程参建各方强化施工质量过程精细化管控。

根据《办法》,业主查验需要在分户验收合格后进行。分户验收,指的是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在住宅工程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和竣工预验收前,对住宅及相关公共部位的实体质量和使用功能等进行检查。

此次细化完善了原有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据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完善主要体现在4个方面,包括细化分户验收分项、指标;要求逐户、逐间进行验收并留存影像资料,分户验收实施过程可追溯;引进独立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质量分户验收成果进行比对复核;对分户验收违规行为加大查处力度。

在查验时间方面,《办法》规定,建设单位应提前不少于7日按约定方式通知业主查验。业主按照自愿原则,由本人或授权他人参与查验,总人数不超过3人。

查验完成后,建设单位依据查验成果建立问题台账,并根据问题台账,组织工程参建方进行整改,逐一销项。对业主在查验活动中提出与客观事实不符或超出国家和北京市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购房合同的诉求,经建设单位与业主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按购房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途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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