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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
添加时间:2026-5-13信息来源:中国建设报 作者:

近日,贵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从资质校验、人员配备、日常监管三个方面推出硬举措,纵深推进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提升行业本质安全水平。

根据通知,当前,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已全面换发电子证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对企业两项证照进行实时校验,一旦资质证书过期,其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将自动标注为“异常”。标注“异常”的企业不得参与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待资质证书延期成功后方可申请撤销标注。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三类人员)成为“硬约束”,是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重要内容,对于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为零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同样会自动标注“异常”,相关企业不得参与工程项目招投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适时把相关企业名单反馈至各市(州)及贵安新区,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须将其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加强执法督促整改。标注“异常”满2个月仍未整改合格的,将依法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在工地现场监管方面,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对在建工地严格检查,发现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其中之一过期的,要责令停工,依法处罚。同时,各地要认真检查在建项目经理注册证与安管人员证(B证)一致性,与施工许可(含项目总监)一致性,专职安全员(含C1C3)及项目安全总监配备是否符合项目规模配置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加强辖区内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企业内部管理,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对于自身管理能力薄弱的建筑施工企业,要强化指导帮扶,促进企业合法合规经营。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6.05.12 乾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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