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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印发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开工“一件事”实施方案多项审批事项整合为“一件事”
添加时间:2026-5-15信息来源:广东建设报 作者:

近日,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珠海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开工“一件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将工程建设许可和施工许可合并为一个阶段,进一步简化相关审批手续,通过跨部门事项整合、流程优化、数据共享,实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开工建设“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助力项目高效开工。

《方案》明确,按照“高效办成一件事”要求,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批涉及相关事项申请表单进行整合,去重精简形成开工“一件事”申请表。通过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对开工“一件事”进行事项目录注册,规范填录事项名称、办理流程、申请材料等要素,编制实施清单。

《方案》精简申报材料,要求全面梳理开工“一件事”所涉事项办理所需的材料清单,按照重复材料只收取一份、可共享互认材料不再提交,原则上不得收取纸质材料。大力推行“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审批服务模式,并通过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对开工“一件事”所涉事项设定依据、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事流程、承诺办结时限等要素进行优化,完善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布。

《方案》提出,完善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主题流程,在广东政务服务网珠海市开通开工“一件事”申报入口,依托工建系统实行全程网办。市、区政务服务大厅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积极提供开工“一件事”申报引导、接件受理、办件流转、跟踪协调和发件发证等服务,线上线下融合。

根据《方案》,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办事指南、申请表单和申报材料清单要求,备齐相关材料,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珠海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开工一件事”入口登录工建系统,根据网页提示填写申请表,上传申请材料,完成网上申办。项目申请材料一般以电子文档的形式通过工建系统分发、流转至项目所在区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人防、城管部门以及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做到全程留痕、实时可查。

摘自 《广东建设报》 2026.05.12 记者 唐培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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